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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公安局人口管理总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国务院批转公安部关于处理户口迁移规定的通知》、《国务院批转公安部关于解决当前户口管理工作中几个突出问题的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边境管理区通行证管理办法》、《北京市外地来京务工经商人员管理条例》、《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户籍管理规定》以及《北京市门牌楼牌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负责全市户籍人口管理、流动人口管理、《居民身份证》制发管理、《暂住证》制发管理、《边境通行证》签发管理以及门牌楼牌制作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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