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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我局接收军转干部体检注意事项
www.bjgaj.gov.cn  2007年08月21日

    为了确保体检工作的顺利进行和体检结果的真实性,我局特制定以下体检注意事项,请参加体检的人员认真阅读,并按照以下要求认真做好准备工作。
    一、为减少外来因素对体检结果的影响,体检前三日,体检人应尽量避免剧烈运动、饮酒及进食过多油腻食物。
    二、体检当日,必须空腹(勿进食、饮水);如体检人在体检日出现发热或恰逢女性经期,请向组织体检单位提出缓检申请,由组织体检单位上报北京市公安局人事处,经批准后方可缓检。
    三、为避免手机信号对医疗仪器的影响,请在进入候检区后即关闭手机,待体检结束离开院区后再行开启。
    四、体检一般流程为:7时30分开始签到→出示军官证(警官证)、测试证→通过身份验证后进入候检区→领取并按要求填写体检表→交体检费260元→按要求静候待检→上午8时体检正式开始→由体检管理者分组→在体检引导员的引导下开始体检。在做完验血、B超体检项目后用早餐(体检中心将提供免费早餐一份),用过早餐后,方进行下几项体检。
    五、体检接待工作截止于上午8时。体检人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赶到体检地点的,请提前24小时向组织体检单位提出申请,由组织体检单位上报北京市公安局人事处,经批准后安排择日体检。
    六、体检必须在体检引导员的引导下进行,各科室不接待自持体检表的单独体检人。如体检人在体检过程中不慎与引导员走散,请及时回到候检区并与体检管理人员联系。
    七、体检过程中,敬请保持安静;候检、体检区内,严禁大声喧哗;如体检人对体检质量、服务态度或其它问题有意见,可在体检结束后向体检管理机构反映。
    八、体检过程中,如体检人对身高、体重、血压测量结果有异议,请于全部体检项目结束后立即与体检管理机构联系复查事宜。
    九、体检人应配合体检医师做好体检工作。凡出现体检人不配合检查或有其它弄虚作假行为的,将取消其体检资格。
    十、体检所需携带物品:本人军官证或警官证、测试证、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一张(与测试证同版)、体检费260元、签字笔或钢笔。体检全过程为封闭体检,参检人员不得携带各种包具及与体检无关的物品进入体检区。
    十一、在测量矫正视力时,请参检人员提前准备好合适的眼镜;根据体检中心的要求,参检人员不得佩戴金属饰物,不得穿有金属饰物的衣服,女同志不得盘头。
    十二、未尽事宜,请到北京市公安局民警门诊部(原北京公安医院)咨询。
    电话:010-65255419或010-65133377转8103。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银闸胡同25号。
    交通:由于门诊部的停车位较少,请参检人员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前往,可乘2、60、101、103、109、111、112、812、819、846路公共汽车,“沙滩站”附近。
    联系人:支少磊;联系电话:85222381。


                北京市公安局政治部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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