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春节期间,我市社会治安整体秩序良好,道路交通畅通有序,公园景区秩序井然,大型活动安全进行。节日期间(2月13日至18日),全市共投入各种安保力量403.6万人次(其中民警17.8万人次,武警7.8万人次,各种社会力量378万人次),全局广大民警、武警官兵发扬首都公安机关优良传统和作风,认真履责,全力维护了节日首都安全稳定。全市“110”报警服务台日接报刑事类警情处于良好等级,未发生突出刑事、治安案件,未发生突出交通、火灾、治安事故。
严密社会面控制,维护了良好治安秩序。针对各类可能危及节日安全、影响群众安全感的严重暴力和系列侵财犯罪,综合运用多种侦查打击手段,快侦快办,全力攻坚,始终保持主动进攻高压震慑态势。春节期间,组织刑警便衣有针对性地加强了对全市繁华街区、公园庙会、公交场站、餐饮娱乐场所周边的动态打击,节日期间,全市共破获各类刑事案件150余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40余名,本市公交系统发案被压制历史最低点。同时,继续会同城管、交通、文化等相关部门加大了对节日期间无照游商、黑车黑导、呲活揽客等秩序类问题的清理整治,强化了对文娱服务、出租房屋等行业、场所的检查管控,有效净化了治安环境,节日期间,共查处各类扰序违法人员250余名,处罚违法违规经营行业场所600余家,有效维护了全市良好治安秩序。
按照“见警察、见警车、见警灯”要求,春节期间启动全市等级防控方案,日均出动社会面专业巡逻力量8900余人次,加大了对重点地区、“三高”部位巡逻防控和“三道防线”设卡查堵,并增加了专业巡逻组次,实行24小时巡逻车全部整点停靠,民警下车定点盘查,提高见警率,打现行、查流窜、压发案。同时,广大社区民警深入社区,每天组织发动45万余人次群防群治力量,有效开展看门护院、邻里守望等社区防控工作。2月13日至18日,“110”报警服务台日均接报刑事类警情26件,全部处于良好等级。
严格监管检查,确保了大型活动和道路交通安全。对春节期间全市举办的16项80场次各类大型活动,市公安局提早介入,在节前会同有关部门对活动现场开展联合检查基础上,节日期间,进一步督导落实安全责任,严格活动现场和入场人员、物品安检,部署足够警力加强公园庙会等热点活动现场及周边秩序维护,有效确保了节日期间大型活动安全顺利举办,未发生突出治安和安全问题。
对春节期间全市交通安全工作,交管部门启动等级上勤方案,日均部署警力3000余人,针对性加强了重点地区、繁华街区、交通枢纽、公园庙会等周边以及城区主干道、进出京高速路和旅游路线等道路的交通秩序疏导维护,同时,严查严管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和隐患车种。节日期间,全市未发生重大交通安全事故。
强化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维护了春节期间燃放秩序。节日期间,在市政府烟花办指挥部领导下,开通了市局、分县局两级指挥部,在除夕夜、初一、初五等集中燃放时段,以禁放点、烟花爆竹销售点、集中燃放点等部位为重点,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和各分县局,最大限度投放警力,加派警车闪灯巡逻,严密社会面巡控和点位看护,及时制止、查处不文明、非法燃放行为,在此基础上,积极协调市政、安监、工商等部门督导责任单位,严格落实禁放点、销售点及周边24小时死看死守措施;积极依靠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单位,最大限度组织发动社会力量,专群结合,分片包干,在单位内部、居民区共同开展巡逻控制、秩序维护和灭火救灾等工作,特别是对集中燃放点,采取公交车甩站、交通临时管制等措施,方便群众安全燃放,全市消防部门也启动了二级战备方案,在集中燃放点周边、高密度居民区和五环路上部署消防车现场备勤,做好应急救援准备。2月13日(除夕)零时至2月19日(初六)10时,消防部门接涉及烟花爆竹火警同比去年下降22.6%;全市因燃放烟花爆竹到医院就诊人数同比去年下降12%。
下一步,市公安局将在春节安全保卫工作基础上,精心筹措,再接再厉,全力投入正月十五“元宵节”和全国“两会”安全保卫工作,确保首都社会治安秩序持续平稳,为全面构建“平安北京”和“世界城市”努力营造良好治安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