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面向2009年应届毕业生招录特警的工作安排,北京市公安局定于近期集中进行面试、体能测试、心理测试,为确保面试等各项测试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能测试
(一)时间:2009年7月6日上午7:30—11:00
(二)地点:北京人民警察学院体育场(北京人民警察学院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南口镇南涧路11号,具体路线图附后)
(三)工作要求
1.请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携带身份证、测试证,着运动服,穿运动鞋,自备饮水参加体能测试。
2.请参加体能测试人员于当日早7:30前到达指定地点。测试开始后30分钟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3.体能测试当日中午,参加测试人员可到学生食堂用餐(自费)。餐后可到阶梯教室休息。
二、心理测试
(一)时间:2009年7月6日下午13:00—14:00
(二)地点:北京人民警察学院教学楼S楼
(三)工作要求
1.请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携带身份证、测试证,于当日下午12:30前到北京人民警察学院教学楼S楼前集合。指定时间30分钟后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2.携带签字笔、2B铅笔、橡皮、50元心理测试费。
3.手机等与考试无关的各种物品一律不准携带。
4.心理测试结束后进行面试抽签,确定参加面试的具体时间。
三、面试
(一)时间
2009年7月9日上午8:30—11:30
2009年7月9日下午14:00—17:30
2009年7月10日上午8:30—11:30
(二)地点:北京人民警察学院教学楼S楼
(三)工作要求
1.请参加面试人员携带身份证、测试证,按本人抽签确定的面试开始时间,提前40分钟到北京人民警察学院教学楼S楼前集合(上午参加面试的7:50前到指定地点,下午参加面试的13:20前到指定地点)。指定时间30分钟后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2.手机等与考试无关的各种物品一律不准携带。
附件:1.参加测试人员名单
2.北京人民警察学院路线图
联 系 人:李 斌、徐 冰
联系电话:85222381、8522238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