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有关部门批准,房山区长阳二号路将进行轨道交通施工,为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及施工期间的道路交通安全与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决定自2009年6月16日起至2009年10月16日止,房山区长阳二号路(京良路至长韩路)禁止车辆、行人通行。途经此路段的车辆、行人可绕行京良路、长阳七号路、长韩路。
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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