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北京市各级机关面向2006年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录用公务员招考工作安排,北京市公安局定于近期集中进行面试、专业科目考试、体能测试、心理测试,为确保面试等各项测试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能测试
(一)时间:2009年6月16日上午8:00——11:00
(二)地点:北京人民警察学院体育场(北京人民警察学院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南口镇南涧路11号, 具体路线图附后)
(三)工作要求
1. 请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携带身份证、测试证,着运动服,穿运动鞋,自备饮水参加体能测试。
2. 请参加体能测试人员于当日早7:30前到达指定地点。测试开始后30分钟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专业知识考试
(一)时间:2009年6月16日下午13:00——14:30
(二)地点:北京人民警察学院教学楼S楼
(三)工作要求
1.请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携带身份证、测试证,于当日下午12:30前到北京人民警察学院教学楼S楼前集合。指定时间30分钟后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2.携带签字笔、2B铅笔、橡皮。
3.手机等与考试无关的各种物品一律不准携带。
4.专业知识考试范围请参照:《公安基础知识》(公安部政治部编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8版)
三、心理测试
(一)时间:2009年6月16日下午14:45——15:45
(二)地点:北京人民警察学院教学楼S楼
(三)工作要求
1. 心测与专业知识在同一考场,专业知识考试完毕后,请考生于当日下午14:40前回到原考场原座位。
2.携带签字笔、2B铅笔、橡皮、50元心理测试费。
3.手机等与考试无关的各种物品一律不准携带。
4.心理测试结束后进行面试抽签,确定参加面试的具体时间。
四、面试
(一)时间
2009年6月17日上午8:30——11:30;
2009年6月17日下午13:30——17:30;
2009年6月18日上午8:30——11:30。
(二)地点:北京人民警察学院教学楼S楼
(三)工作要求
1.请参加面试人员携带身份证、测试证,按本人抽签确定的面试开始时间,提前40分钟到北京人民警察学院教学楼S楼前集合(上午参加面试的7:50前到指定地点,下午参加面试的12:50前到指定地点)。指定时间30分钟后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2. 手机等与考试无关的各种物品一律不准携带。
附件: 1. 进入面试范围参加上述测试人员名单
2. 体能测试标准
3. 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
4. 录警体检须知
5. 北京人民警察学院路线图
联系人:李 斌 徐 冰 联系电话:8522.2381 8522.238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