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北京市各级机关2009年上半年公务员招考工作安排,北京市公安局定于近期集中进行面试、专业科目考试、体能测试、心理测试,为确保面试等各项测试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业知识考试
(一)时间:2009年5月11日上午8:30——10:00
(二)地点:北京人民警察学院教学楼S楼
(北京人民警察学院路线图附后)
(三)工作要求
1.请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携带学生证、身份证,于当日上午7:30前到北京人民警察学院教学楼S楼前集合,现场领取专业知识考试准考证和测试证。
2.携带签字笔、2B铅笔、橡皮。
3.手机等与考试无关的各种物品一律不准携带。
4.专业知识考试范围请参照:《公安基础知识》(公安部政治部编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8版)
二、心理测试
(一)时间:2009年5月11日上午10:15——11:15
(二)地点:北京人民警察学院教学楼S楼
(三)工作要求
1.心测与专业知识在同一考场,专业知识考试完毕后,请考生于当日上午10:10前回到原考场原座位。
2.携带签字笔、2B铅笔、橡皮、50元心理测试费。
3.手机等与考试无关的各种物品一律不准携带。
4.心理测试结束后进行面试抽签,确定参加面试的具体时间。
三、面试
(一)时间
2009年5月11日下午13:30——17:30;
2009年5月12日上午8:30——11:30;
2009年5月12日下午13:30——17:30。
(二)地点:北京人民警察学院教学楼S楼
(三)工作要求
1.请参加面试人员携带学生证、身份证、测试证,按本人抽签确定的面试开始时间,提前40分钟到北京人民警察学院教学楼S楼前集合。(上午参加面试的7:50前到指定地点,下午参加面试的12:50前到指定地点)
2. 手机等与考试无关的各种物品一律不准携带。
四、体能测试
(一)时间:2009年5月13日上午8:30——11:00
(二)地点:北京人民警察学院体育场
(三)工作要求
1. 请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携带学生证、身份证、测试证,着运动服,穿运动鞋,自备饮水参加体能测试。
2. 请参加体能测试人员于当日早8:00前到达指定地点。
附件:1. 进入面试范围参加上述测试人员名单
2. 体能测试标准
3. 北京人民警察学院路线图
联系人: 李 斌 徐 冰 联系电话:8522.2381 8522.238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