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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公安局招录地方院校毕业生面试公告
www.bjgaj.gov.cn  2009年04月27日

     按照北京市各级机关2009年上半年公务员招考工作安排,北京市公安局定于近期集中进行面试、专业科目考试、体能测试、心理测试,为确保面试等各项测试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业知识考试
   (一)时间:2009年5月11日上午8:30——10:00
   (二)地点:北京人民警察学院教学楼S楼
   (北京人民警察学院路线图附后)
   (三)工作要求 
    1.请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携带学生证、身份证,于当日上午7:30前到北京人民警察学院教学楼S楼前集合,现场领取专业知识考试准考证和测试证。
    2.携带签字笔、2B铅笔、橡皮。
    3.手机等与考试无关的各种物品一律不准携带。
    4.专业知识考试范围请参照:《公安基础知识》(公安部政治部编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8版) 
    二、心理测试
    (一)时间:2009年5月11日上午10:15——11:15
    (二)地点:北京人民警察学院教学楼S楼
    (三)工作要求 
    1.心测与专业知识在同一考场,专业知识考试完毕后,请考生于当日上午10:10前回到原考场原座位。
    2.携带签字笔、2B铅笔、橡皮、50元心理测试费。
    3.手机等与考试无关的各种物品一律不准携带。
    4.心理测试结束后进行面试抽签,确定参加面试的具体时间。
    三、面试
   (一)时间 
    2009年5月11日下午13:30——17:30;
    2009年5月12日上午8:30——11:30;
    2009年5月12日下午13:30——17:30。
    (二)地点:北京人民警察学院教学楼S楼
    (三)工作要求 
    1.请参加面试人员携带学生证、身份证、测试证,按本人抽签确定的面试开始时间,提前40分钟到北京人民警察学院教学楼S楼前集合。(上午参加面试的7:50前到指定地点,下午参加面试的12:50前到指定地点)
    2. 手机等与考试无关的各种物品一律不准携带。
    四、体能测试
    (一)时间:2009年5月13日上午8:30——11:00
    (二)地点:北京人民警察学院体育场
    (三)工作要求 
    1. 请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携带学生证、身份证、测试证,着运动服,穿运动鞋,自备饮水参加体能测试。
    2. 请参加体能测试人员于当日早8:00前到达指定地点。

    附件:1. 进入面试范围参加上述测试人员名单
        2. 体能测试标准
        3. 北京人民警察学院路线图

   联系人: 李 斌 徐 冰     联系电话:8522.2381 8522.2382

 

 

     

 

 

 

附件 1: 进入面试范围参加上述测试人员名单 .xls
附件 2: 体能测试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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