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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拣拾物品是指人民群众拣拾的有使用价值的各种遗失物品 。包括遗失物、漂流物、埋藏无主物、小件寄存处无人领取物和死亡无人继承的遗留物。
    北京市公安局拣拾物品招领处,是北京唯一专门管理拣拾物品的机构,是无偿为广大人民群众服务的窗口。
    一、当您在街上或公共场所拾得遗失物,应立即送交当地公安派出所、巡逻民警或直接交到北京市公安局拣拾物品招领处(地址:西城区德外新德街29号);在机关、团体、企事业、学校等单位范围内拾得遗失物,应立即交该单位的保卫部门;凡拾得机密文件、重要图纸、资料、违禁物品、危险物品应立即送交当地公安机关。
    二、当您发现自己的财物丢失,首先应回忆自己丢失的时间,地点,并到遗失地点(当地派出所、商场、公共汽车站、出租汽车公司等)查询,若查询无结果,可到招领处查询登记。也可打遗失物品热线电话62366749,或上北京市公安局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www.bjgaj.gov.cn。招领处设有物品展柜,周一至周五8:30---17:30接待群众上门查询、认领,节假日及下班后可电话查询.
    三、如失物已查获,并核对属实的,即可办理认领手续。认领失物时,须凭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足以证明本人身份的有效证件。如属国家机密文件、资料,须凭单位或县以上主管部门证明,方可认领。委托他人代领失物的,须凭失主的委托书、证件和代领人的身份证认领。
    四、当接到北京市公安局拣拾物品招领处寄发的查找信、电话通知,请及时前来办理认领,时间为一个月,逾期无人前来办理按自动放弃处理。
    五、丢失自行车者,请到丢失地派出所登记查找。

名称:
序号 物品名称 物品特征
1 内有奥林帕斯相机一架 (数码)
2 内有李凯护照 照片
3 内有奥林帕斯相机一架 (数码)
4 内有李凯护照 照片
5 黑色手提包一个 (内有乐器架)
6 帆布包一个 内有胶卷 药品 眼镜
7 帆布包一个 内有摄像头
8 钱包 内有人民币 工艺手链
9 钱包 内有硬币 各种卡
10 包类 银色书包一个(新)
11 包类 女士小提包白色(新)
12 电器 MP3兰银色 爱国者
13 电器 SHARP电子词典(黑色)一个
14 电器 电子玩具一个
15 电器 随身听一个 (SOUND)
16 电器 爱华牌随声听一个
17 电器 富士通手提电脑 (已坏)
18 电器 PLAYER标MP3(银色)
19 电器 文曲星EL-100(银色)
20 电器 F820 MP3(白色)


查询结果为554条记录 共 28 页 【上一页】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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